CRS国际协定大规模实施 中国禁止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 二 )


如今,这群人的好日子到头了!
由于可以避税,不受国家的监管,世界各大国家早就对此怨声载道,咬牙切齿 。纷纷想方设法除之而后快!
CRS国际协定大规模实施
CRS的提出者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就是OECD(经合组织) 。CRS旨在推动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正循序渐进地在各国实施 。虽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发起CRS的组织OECD提倡各成员国应按照要求,签署公民信息交换的协议 。
而开曼等在交换名单中统统赫然在列 。
也就是说被富豪与企业想尽办法起来的资产,即将在全面的信息交换中无所遁形 。
近日,在各国的压力下,开曼经济实质法实施细则终于正式出台,要求壳架构必须在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前满足经济实质要求(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后成立的应在一年内满足):
一、不满足的,将被处以罚款、强制注销,或者将信息直接交换给中国税务机关 。
二、虚假申报或误导陈述的,将被处以罚款或五年刑责,或两者兼施 。
这就意味着,试图通过在开曼群岛设立空壳公司将国内收益藏起来的公司将无所遁形 。
《经济实质法令》规定从事“相关活动”之“相关个体”必须办理年度申报,说明营业活动、公司收入、费用及其员工人数等,且通过“经济实质性测试”以符合法定要求 。
当地税务机关将负责认定相关个体是否通过经济实质性测试;无法通过经济实质性测试之相关个体,当地税务机关除通知并指正外,还可能要求该个体缴纳高达数万美元之罚款(见下表),情节严重者,甚至可以注销其登记 。
对未遵循实质性经济活动要求的公司,会被处以罚款:
也就是说,摆在开曼群岛里这些公司面前只有三条路了:
一、按规定来走,就是按开曼群岛的正常企业那样运营,把员工都拉到岛上去,但是这可能吗?
开曼群岛只有二四六平方公里,都不及广州市番禺区面积的一半!而且已经有六万人了,再送人过去那是什么场面呢?
二、虚报账目,然后认罚,被抓进去 。此路,估计只有脑子坏了才会选择 。
三、承认是他国税民,乖乖在本国纳税,别想逃 。该缴的缴,这条路才是人间正道呀 。
网友:中国没有法外之地,地球也很快会没有 。人类命运共同体岂容尔等践踏 。
这真是应了那句: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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