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特色小吃商标保护,别总想着怎么收钱( 二 )


【 潼关肉夹馍|特色小吃商标保护,别总想着怎么收钱】作为民间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社会上早已形成广泛认知的食品名称,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识别意义远大于产品商标意义;并且,识别存在在先、经营者使用在先,这种情况下,协会将其注册为商标、而后向经营者“发难”,向使用在先的经营者收取商标使用费,是说不过去的,有违道德逻辑和社会公序良俗。
最终,协会操作的“逍遥镇胡辣汤”的“维权”诉讼被西华县政府叫停,目前,潼关县政府也介入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纠纷。此事的启示意义则是,行业协会应摆正定位,努力做好服务,别把“归于市场”的问题“归于协会”,更不能把协会搞成“营利组织”,做侵害普通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正当权益的事。
(以上综合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南方网)
微言大义:
@索中堂:这个事情本来就不合理不合法,搞得那么多商户人心惶惶,而不想着去积极应诉,普法教育还是有必要啊!
@陪谁一起看世界: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扮演的角色也要查清楚。
@创想家袁悦:已收的是不是连本带利吐回来?
@瑶yyqx:吃相难看,就很离谱。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不管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它们能有今天的名气,是长期历史形成的,凝结着当地人民的共同智慧,不是哪个行业协会的功劳。即便要成立行业协会,那也应当是为了更好地扶持商家,进一步将地方品牌发展壮大,而不能总想着怎么从小商小贩身上赚钱。摆正定位,自觉做好服务,维护正当竞争秩序,行业协会才受欢迎;乱伸手,则要受到依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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