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全揭秘,原来我们都误会它了 国际刑警组织( 二 )



罗讷德·诺贝尔
于2000年至2014年担任秘书长 。
他希望为组织募得10亿欧元,
并积极推动与跨国企业的一系列合作 。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领导着总秘书处,
是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 。
担任秘书长的人选必须要有
一定的警察工作经历,
并具有较高的国际威望 。

国际刑警组织机构简图

全体成员国大会则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大会设立主席一职 。
主席的职能主要包括:
主持全体成员国大会、主持执行委员会会议 。
主席需要依靠其个人影响力、机敏度、协调力
来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
【国际刑警组织全揭秘,原来我们都误会它了 国际刑警组织】
现任国际刑警组织主席金钟阳

此外,成员国内设置的国家中心局
是各国政府授权的警察部门,
负责与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以及
其他国家中心局传递或交换情报 。

在实践中,
国际刑警组织有一项最实在的权能,
那就是发布通报 。
红色通报曾被外界渲染得极具传奇色彩 。

但其实,红色通报并不具有强制性 。
国际刑警仅代表提出要求的
当事国向其他成员国发布要犯数据,
并协助各国找到嫌犯 。
具体如何处理,
每个成员国的警察当局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
除此之外,
国际刑警组织还发布
寻找失踪人员的黄色通报、
收集信息的蓝色通报、
传达嫌犯活动信息的绿色通报、
提供不明尸体信息的黑色通报等等 。

当一张张通报如闪电般飞向全球各地时,
谁也不能忽略这背后,
国际刑警组织强大而严密的合作体系 。
但有时,
成员国在向国际刑警组织分享情报时,
也会犹豫不决 。
毕竟国际刑警组织没有主权,
如果分享的数据落入敌手,
进而危及国家安全
那成员国还会分享情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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