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单位承担2%,个人1% 。
工伤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 。
2、缴费基数的确定
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月工资为统计局统计口径规定的月个人全部工资收入) 。月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月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
目前大部分的企业都是按照最后一个60%的基数进行缴费 。
下图是昆明市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的介绍
三、企业应该在什么时候为员工办理社保
1、相关规定缴纳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也就是说,企业在员工入职30日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
但现实中,有一些企业因为员工流动性比较大(比如有的员工,入职后30天内离职),会在两个月或者三个月后才为员工办理社保 。甚至有一些企业,半年、一年以后才办理,这种情况,虽然按国家相关规定属于违法,但因为监督和取证比较困难,也无法完全杜绝 。
办理也是很简单的,现在只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可以申报办理 。
2、未按规定缴纳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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