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主要有哪些成就 王十朋生平简介( 二 )


王十朋主要有哪些成就 王十朋生平简介


2、入仕途勤政为民33岁时,王十朋在家乡创办梅溪书院授徒,十余年间六赴太学,由于当时南宋政治腐败,奸臣秦桧专权,科举考场黑暗,每次都名落孙山 。秦桧病死后,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46岁的王十朋再次参加科考,应试的主题是“揽权”中兴,被宋高宗赵构亲擢为头名进士(即状元) 。因为他力主抗战,并竭力荐用老将张浚、刘锜,遭主和派排斥回归故里 。宋孝宗即位后,他先后任对除司员外郎、国子司业、起居舍人、侍御史等职,还曾为孝宗、光宗两朝帝师 。他力排和议,并以怀奸、误国等八大罪状弹劾主和派代表、宰相史浩,使之罢职 。
由于王十朋勤政谋政,虽然从政只有十余年,却声名鹊起遗闻频传,乾道五年(1169年)冬,王十朋卸任泉州 。他离开时男女老幼涕泣挡道苦苦挽留,后来干脆仿效饶州百姓挽留王十朋的做法,把他必经的桥梁拆断 。王十朋只好绕道离开,大家跟随出境送到仙游县枫亭驿 。泉州百姓将桥修复后,用王十朋之号“梅溪”命名为“梅溪桥” 。
浙江会稽山下有户王姓人家,家中有兄弟两人 。哥王宣子在外当官,弟王公衮在外经商 。某年老母去世了 。他们办完老母后事离开家乡 。
过了段时间传来老母坟墓被盗掘的消息 。两兄弟赶回来一看果真如此 。坟中随葬财物荡然无存,老母的尸骨敞露荒野 。两兄弟报案后,没过多久盗墓贼被抓住投入了大牢 。可是不知何故,盗墓贼没被判死罪,只判为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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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朋主要有哪些成就 王十朋生平简介】根据当时的律令,犯这种罪应当被判死罪 。
弟弟王公衮气不过,背着哥哥王宣子,悄悄来到盗墓贼的流放地,将盗墓贼杀了,然后到官府自首 。官府将王公衮收监,准备问罪 。
王宣子觉得自己身为兄长,感到心中不安,就写了封长长的书信呈报皇上,请求朝廷革去自己的官职为民,替弟弟顶罪 。
此事轰动了朝野,王十朋等大臣都认为王家兄弟的孝心感天动地,奏请从轻发落 。时任皇帝接受了朝野的意见,下诏释放王公衮,并赐予“王孝子”美名 。王十朋特地为王家兄弟写了一首《王孝子诗》:
君今枕戈志已伸,更需移孝为忠臣 。
他年当作傅介子,誓斩楼兰雪国耻 。
诗中所述的傅介子是西汉昭帝朝时期的人 。那时期楼兰等西域国家倒向匈奴,杀害汉朝使者还掠夺财物 。傅介子以骏马监的身份出使楼兰、龟兹等国,设计斩杀了楼兰王,为大汉王朝挽回了颜面 。本诗的大意是:你们为母亲报仇的心愿已经实现了,现在你们应当好好地考虑像傅介子一样为国尽忠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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