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上访,编剧如何维权?( 二 )



但经壹读君查证, 该细则早已废止, 司法实务中单纯地从量上认定是否构成抄袭已不复存在 。
此外, 剧本维权高昂的成本和缓慢的回报, 也让不少编剧有苦只能往肚子里咽 。 简单地说, 就是你的作品被抄了, 也只有等到剽窃者编剧作品拍摄成影视剧、“生米煮成熟饭”后才有可能发觉;等到确定证据, 人家拍的影视剧该播出的播了, 该收的钱收了, 最佳维权时机已经一去不复返 。
所以, 琼瑶才会在公开信中说, “我是走投无路, 不知该向什么单位求助”才发公开信“击鼓鸣怨” 。
【外国先进经验:诉前禁令】
壹读君照例带大家看看, 外国是怎么处理这类难题的 。
在英美法国家处理类似的问题时, “诉前禁令”是维权者经常请求法院采取的一种行为 。 只要维权者有足够的证据并提供一定保证金, 法院就可以下达禁令, 阻止涉嫌剽窃作品的一切发行渠道 。
在编剧行业中, 一旦禁令下来, 涉嫌剽窃的影视剧不管事先砸了多少银子, 也不管制片方是否知情, 都需要法院查明或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后才可以继续播出 。 如此一来, 剽窃的违法成本就会变得很高, 这也是英美法国家编剧剽窃行为很少的原因所在, 也是美剧、英剧产量不断, 在全球也有大量拥趸的重要原因 。
在我国有没有类似的制度呢?有 。 2014年2月, 杨绛诉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及李国强侵害著作权、隐私权一案中, 杨绛为避免因拍卖而带来更大的侵害, 就曾申请“诉前禁令” 。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 这一招不太好用 。 我国的诉前禁止制度在立法层面的设计较为笼统, 程序设计过于追求对申请人单方的权利保护, 这极易导致对诉前禁令制度的滥用 。 呃, 简单的说就是“凭什么你叫我停, 我就得停, 万一我有理呢 。 ”其实, 还是因为我国在版权保护领域的立法, 以及公民的维权意识发展都比较晚 。
【琼瑶上访,编剧如何维权?】至于琼瑶奶奶和于正的官司, 最后打不打得起来, 会不会私下和解?甚至, 这有没有可能是一次自黑的炒作?壹读君跟大家一样, 都只能拭目以待 。

以上内容就是琼瑶上访, 编剧如何维权?的内容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