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澳志·人物志·侨寓》:“张人骏,直隶丰润县人,以翰林外任知府,历官至河南、山东巡抚,两江总督;诸子亦多显宦 。然清廉自持,家无余财,人骏与袁世凯为儿女姻亲 。辛亥后,袁屡征之不应,因移居青岛以避之 。”
轶事典故5张人骏不仅是政绩卓越的封疆大吏,而且是清朝大政方针的重要智囊 。其中最彰显才华的当属参与清末的刑事法律改革一事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月,清廷修订法律馆上奏了《大清刑律草案》,这是晚清在法律近代化背景下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清末礼法的一部分 。《草案》中设立了决斗罪 。在朝廷征求各级官吏的意见时,张人骏大胆上书说“查中国闽粤江楚等省,只有聚众斗械而无两人决斗之事 。既属欧洲盛行,自难保中国之民不无仿效,着为定律,未尝不可 。然械斗乃现时所有,似未便不言械斗而专言决斗,仍宜明定械斗专条以警悍俗” 。针对《草案》中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以二十岁为起点明显太高的问题,张人骏提出“十六岁即为成人,再予减等过于宽纵,词条应删除” 。尤为可笑的是,因为晚清腐败无能,《草案》还提出,在刑法上外国君主皇族与中国帝室同等看待 。张人骏上书直言“今以外国君主大统领同于乘舆,外国皇族同于帝室,若有危害不敬,科罪惟均 。非特
家族成员6堂叔:张佩纶 。
父亲:张钧
妻子:韩氏、陈氏 。
长子:张允言,光绪己丑科进士,后任大清银行首任总办(行长) 。
次子:张允襄
三子:张允方
四子:张允恺,曾任驻法国代理公使 。
五子:张允亮
六子:张允靖
另有两女,分别嫁王崇燕、徐嘉楠
人物故居7辛亥革命后,张人骏居青岛肥城路四号,其别墅于2005年兴建中山路星光大道被拆除 。该住宅档案栽:原所在地:青岛市市南区肥城路四号;原建造期:约1920年代,考为1913年;原结构:砖木石混构 。
后世纪念82011年9月8日,晚清重臣张人骏的后人将家藏张人骏家书“府君家训”一函四册(信89封、电报稿2件)、张人骏日记“癸卯随录”一函一册以及6枚印章,捐献给河北省博物馆 。
张人骏家书、日记,于上世纪80年代发现于北京张氏后裔旧宅,乃“文革”劫后余物 。家书、日记的写作年代主要在公元1900—1911年,时正值晚清民族、阶级矛盾空前尖锐,社会处于迅速、剧烈地变化之中 。其家书主要是写给长子张允言的,允言进士出身,三品京官 。张人骏位列封疆大吏,家书内容多涉及当时许多重要的人和事,是研究清末社会历史有价值的史料 。
2006年,在张人骏诞辰一百六十周年到来之际,张人骏的重孙、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研究员张守中先生编辑出版了《张人骏墨迹选集》《张人骏家书日记》等书,不仅让人们重新记起了这位历史名人,也让张人骏的墨宝更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