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配协班外议范本( 二 )


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
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后下停家几气满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哥,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古庆声也华念头切为升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
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
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
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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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
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二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
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
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 。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
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
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
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人选,根据经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
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
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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