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税的法律知识:深圳土地使用税收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法律问题( 二 )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
第十条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
因为深圳划分成了好几个不同的行政区域,具体的土地使用税税率可以到区域政府详细查询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深圳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应该也是比较高的,国家规定大城市的使用税税率从1.5到30元不等,所以深圳市政府应该不会超过这个范围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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