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这些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你需要知晓!( 二 )


②强行顶风冲越火线 。 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垫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即可安全脱险 。
③卧倒避烟 。 在点火解围来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沟)、无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时,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 。 卧倒避烟(火)时,为防止烟雾呛昏窒息,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避免烟害 。
④快速转移 。 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
08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打早、打小、打了” 。 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 。 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我们平时最常采用的主要是人工扑打法、阻隔灭火法、以火灭火法 。
09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 。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
处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 。 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 “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 。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来源:转载自网络
▌编辑:万事如意
喜欢静妹儿就把朋友叫上一起扫一扫呗,不定期有惊喜!
【静美雨城】2019第69期
【【安全知识】这些森林防火安全知识你需要知晓!】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