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七大条件( 二 )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 , 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 , 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 , 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 , 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
6、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房99置业网向社会公示 。 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 , 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 。

以上内容就是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具备七大条件的内容啦 ,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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