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茶叶抽样方法( 二 )


6.2  小包装茶抽样
6.2.1  包装过程中抽样
同6.1.1 。
6.2.2  包装后抽样
从整批产品堆垛上下不同堆放位置按第5章随机抽取规定的件数, 逐件开启 。 从备件内不同位置处各抽出小包装2~3听(盒或袋), 全部抽样完毕后保留完整小包装不少于5听(盒或袋), 盛于密闭的容器中, 携回供单个分别检验, 其余各小包装均现场拆封, 倒出茶叶, 混匀, 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约500 g, 装于盛样筒中作为平均样品, 供检验用 。 袋泡茶的拆封混样工作, 可视需要在现场或检验室内进行 。
6.3  压制茶抽样
根据全批总件数, 按第5章随机从堆垛上下各部位抽取规定件数, 逐件开启, 从各件内不同位置处, 各取压制茶1~2个(或块), 现场检视后根据外观留取品质有代表性的样品及品质有明显差异样品不少于5个(块), 盛于密闭容器中或用防潮材料包裹, 供检验室检验用, 其余供鉴重用 。
7  样品装封和标识
7.1  样品装封
装盛平均样品的盛样筒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 。 茶样以装满为度, 紧密加盖, 用胶带纸封口 。
压制茶可用防潮材料包装 。
7.2  样品标识
在装盛样品的盛样筒外贴上样品标签, 注明茶名、茶号、唛头、报验单号、抽样人姓名和抽样日期 。
8  样品发送
所抽的平均样品应在抽样后24 h内送到检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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