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就会买好房子,可在结婚之后,配偶就可能想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主要是想要房屋产权变为共有所有,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加名字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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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 , 他有权利分割 。也就是说有用 。
1、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 , 确实要再收契税 。
3、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权证)、房屋登记费 。
4、其次加名字程序 。如果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 。如果短期内不打算还款,那么首先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如何分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 , 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有用吗】3、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 。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