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银行宁愿低价转让逾期债务给第三方,也不愿给借款人减免?

很多时候,银行宁愿以两折、三折甚至更低的价格 , 将信用卡逾期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也不答应持卡人减息降本的申请 。一万元的债务,他们宁肯以2、3千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催收或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愿从持卡人那里收回七八千元、六七千元 。
明明对持卡人减息降本更符合银行和持卡人双方的利益 , 但为何银行不愿这么做?
原因我想大致有如下几条:
一、银行相关人员担责程度不同
【为何银行宁愿低价转让逾期债务给第三方,也不愿给借款人减免?】持卡人逾期 , 向银行申请减免是需要银行相关人员进行审批的,对于单个的持卡人 , 能否减免、减免多少,银行的相关审核人员是需要承担具体责任的 。审核人员是有限的,但减免申请却是海量的,审核难免出现失误,所以为了尽量免责,审核人员多数会倾向于不同意申请,如此,对于申请人来说 , 减免申请大多数是徒劳的 。既然申请人的申请大多徒劳,其实审核人员也是在做无用功 。
既担责,又做的是无用功,该逾期的还是会逾期,对于银行和具体的审核人鱼啊来说都没有实际意义 。
而对整体逾期债务整体打包出售,一般需要更高层级的领导或者一群领导洽谈、审批 。相关人员承担的是整体责任,即便是出问题 , 大多也不会归咎到某个具体的人身上 。
同时银行有债务可以去丹麦务工吗,整体打包转让有国家政策、行规可循,结果相对确定 , 对于银行来说,收益和损失都是可预测的 。
所以,从人性的角度,和银行的财务管理角度,整体打包转让更符合银行方面的利益 。
二、银行相关人员获利程度不同

为何银行宁愿低价转让逾期债务给第三方,也不愿给借款人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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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除极个别情况下,针对具体逾期人减免申请的审核权会让审核人员获利外 , 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关审核人员风险大于收益 。
而如果是整体打包转让,在选择债务接受盘的过程中 , 能上下其手的空间太大了 , 对于具体的经办人,稍微松松手、动动笔就可能获得极大的个人收益 。比如明明可以三折转让的,他代表银行方二折转让,或是同样的转让价格,故意设置条件,转让给能让自己个人收益更大的一方 。
所以,从经办人的角度看,整体打包转让更符合自身利益 。
三、威慑力度带来的整体收益不同
如果没有第三方暴力催收托底,如果大家都知道银行囿于国家规定、体面,不会过分暴力催收,如果大家都知道即使欠银行的钱不还,它也不能怎么着你,一定会有更多的人逾期,甚至借钱不还,这对于银行来说是不能承受之重 。
所以 , 再正规的银行,也会用最严厉的手段威慑借款人 , 你敢不还,我自己可能不能怎么着你 , 但我一定有方法让你生不如死 。而第三方催收就是威慑手段之一,甚至是最有效的手段 。因为大家都知道,君子好欺,恶人难缠 。
银行未必会真的把你转给第三方催收,但一定会保留这种手段,从整体上威慑债务人,你最好别逾期 。
也是在这种威慑下银行有债务可以去丹麦务工吗,才能将逾期率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 这对于银行的财务管理和正常运营极其重要 。
这就类似于杀鸡儆猴,鸡可能没杀几只,但必须达到骇猴的效果 。
基本上,就是是用人性对付人性,以达到银行利益最大化、运营正常化的目的 。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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