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十年来的地下停车库,到底是否计入了住房公摊面积?

地下车库的权属至今不明车位交了认筹金不买可以退吗,无论在法律界、房地产学者之间 , 还是政府和开发商、业主之间都是爭议不断,没有定论 。
根源在于《物权法》对此表述不清 , 缺乏法理支持 。所以与国土部和最高法院的法理相悖车位交了认筹金不买可以退吗,难以统一 。
按土地管理部门的原则 , 宗地不可分割 。小区土地属于业主一次性买下,该土地上不能有另外的”空中楼阁” 。所以地下车库应属于业主共有 。此所谓”土地权决定论” 。
法院系统认为产权归属应依投资者作为最终判定标准 。地下车库的投资人一开始是开发商,但房子卖完后,小区全部资产的投资人已经变成了全体业主 。除非开发商能提供地下建筑的成本已与地上房子的完全分开的证据,否则地下车库应属于全体业主!至今没有一个开发商能把楼房基础与主体可以分开卖的!

过去几十年来的地下停车库,到底是否计入了住房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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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谓”投资决定论” 。
只有“物权法″使用的是”规划决定论” 。这种论点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但却仍然有效!
所以 , 地下车库权属之爭仍然没有结果,各地法院判例也不一致 。
业主维权困难很大,不上法庭就不可能改变开发商的先占之优势 。而打官司必须要有业委会 , 要有好律师,否则说破大天也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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