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通知》有提到第二批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共12家,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了进行试点范围,也说到可以诉讼追偿、债务展期、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 , 不得再次对外转让,还提到了不良贷款出让方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贷款在转让过程必须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司贷款卡还存在吗,杜绝暗箱操作,发现违法违规 , 暂停业务开展,追究金融机构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
而对于很多债务人而言,看到这样一个通知也很绝望,很多个人负债和企业负债就苦不堪言,压得喘不过气来 。
债务人绝望的地方就是会有更多催收公司成立 , 一些催收公司会用银保监会这个通知来作为背书对一些负债人进行施压,因为银保监都发出通知了,不良贷款可以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了,这样以来,可以降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消费金融的坏账不良资产风险,而该通知还要求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个人贷款的相应催收制度公司贷款卡还存在吗,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催收专业化人才队伍 , 允许诉讼追偿、债务展期、债务重组等手段进行处置不良贷款处置 。
避免不了负债人的个人信息泄露,一但负债人的个人信息处理不好,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因为负债人的个人信息他们是会接触到的,这也是该通知提到的问题之一 。但值得一提的事,不良资产转让方应该尊重信息主体人的意愿 , 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提到 , 处理个人信息有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而且不良资产转让方必须要保障不良贷款转让过程中不会导致这些负债人的公民信息再次泄露的风险也是考量之一 , 再次沦为身份不明人员侵害的工具,那么,金融消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银行和负债人的名誉权纠纷、个人信息权纠纷矛盾会进一步升级 。大多数负债人最担心的事还是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之后再次遭遇侵害之后,找什么部门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才是他们目前最担心受怕的事 。大多数负债人目前对很多消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放贷年率化超过24%的贷款公司和银行收取滞纳金、违约金费用过高有很大的争议,都希望有关部门慎重考虑广大负债人的利益和权益,更希望相关部门维护好良好的金融秩序,不能让存在争议的“高利贷”引起不良贷款沦为他们侵害合法负债人的利益工具 。
【新规,银行正式将不良欠款打包给第三方,对于负债人你怎么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猜你喜欢
- 盘点7种“不吉利”的花,再漂亮也别在室内养,会影响健康
- 婴儿喂养最容易犯的错儿
- 甲醛导致白血病?除醛能手醛净宝告诉你甲醛超标应该这么做
- 全面解答妈妈们母乳、辅食中出现的烦心问题!?
- 如果你做了试管婴儿是隐瞒还是坦白?
- 号外号外!甲醛的释放原来和温度有关,你的家是否安全
- 在线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流程更简便
- “程序员吐槽大学毕业生:培训机构出来工作一年半,竟然敢要30K”,你怎么看?
- 眼睛疼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