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唐山打人案:4人轻伤或轻微伤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发,4名受害者默然无语,受害者的家人、朋友、同事无一发声,收治医院三缄其口 , 事发当地无任何信息透露,经过十天静默期,在媒体与网友的一片质疑声中,河北警方终于在6月21日发布通报,主要情况如下:
1.远某(女,24岁)、李某(女,29岁)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后自行离开 。
2.王某某、刘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已好转 。
3.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

警方通报唐山打人案:4人轻伤或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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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条没有轻微伤可以拘留吗,造成轻伤二级预计判刑3年以下;轻微伤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给予行政处罚,一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10日拘留没有轻微伤可以拘留吗 , 并处200-500元罚款;二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
天下人通过视频目睹作恶者的凶残,现在却看到如此轻微的结果,以及推测作恶者即将面临较轻的处罚,一定会造成巨大的心理期望落差 , 估计,又一波汹涌舆情将至 。
此处需要反思:作为一个恶性公共事件 , 为什么不能及时公布受害者的伤情与治疗过程?如果当地认为此事涉及受害者个人隐私,何不让医院方公布信息?如果认为医院方也不宜公布,何不让受害者接受媒体采访的方式公布?如果认为媒体采访不宜,何不让受害者本人或其家人、朋友、同事公布?
如果在不侵犯受害者个人隐私前提下,全程透明地公布受害者治疗与恢复信息 , 甚至,为受害者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让受害者现身说法,是否会减小目前通报所造成的巨大心理落差,让事件更完美地落幕?请问河北,受害者医疗过程公开透明就那么难吗?[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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