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前减震器故障,君越车主想要三倍赔偿

【左前减震器故障,君越车主想要三倍赔偿】根据汽车三包法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 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我店将免费为其更换车辆的左前减震器 。
对于客户提及的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图一点通,具体如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损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看图一点通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 根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买一赔二) 。
而我店并未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所以无法满足客户额外的赔偿要求 。
《董涛说车》栏目一直提倡车友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吴先生在遇到疑似被侵权事件后首先想到用法律条款来维权的行为值得点赞 。但是根据目前双方提供的信息来看 , 首先,减震器出现故障并不能认定为车辆质量问题;其次,店方也不存在欺诈行为,所以吴先生要求店方赔偿左前减震器三倍金额的诉求恐不符合法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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