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搞的很大 , 可能埋下较大的法律或税务风险 。
法律风险
以认缴或认购额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税务风险
1.重点关注:成立时注册资金太大,扎眼,税务会格外关注利息税前扣除,加大被评估和检查的风险 。
2.分红及个税:成立时注册资金认缴,未约定分红下,按《公司法》以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影响分红,进而影响个税 。
3.利息支出:认缴 , 章程约定期限来到位,股东有履行出资的义务 。到期未缴的,所对应企业等额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4.印花税:有当地税务局要求按照注册资金缴纳印花税
5.转让个税:企业认为认缴 , 投资成本为0元,股东转让股权就可以0元转让,但0元转让,不代表0元个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利息税前扣除,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局会按照净资产核定法来重新核定股权卖价,因此也会带来个税的风险 。
【注册资金大小对税务的影响】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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