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商要求先交物业费,水电费,才让验收房子,这种操作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目前来说,各地交房基本都是按照类似程序来操作 , 谈不上违法,可能涉嫌违规 。
但即便你投诉到相关部门,也未必得到理想的结果 。
首先说问题的描述不太确切,水电费从何而来?你还没住进房屋 , 怎会产生水电费?
【地产开发商要求先交物业费,水电费,才让验收房子,这种操作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当然有一种例外情况,或许你购买房屋所在的小区先天设计采用的是水电预付费的交费方式,就是说不是水电一户一表 。必需先在开发商发放给你的水电卡上进行充值,然后才能开通用水用电 。这种情况非常讨厌,你会在入住伊始就受制于前期物业公司 。
从实践来看,各地新建住宅交房过程均是采用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现场流水式一条龙办公”的交房模式,即业主先在开发商处办理相关后续事宜新房没交房之前要交物管费吗,然后持交房通知单到物业公司处领取钥匙并验房入住 。
此时新房没交房之前要交物管费吗 ,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业主购买房屋,是基于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如果业主依约付清了房款,开发商应按时向业主交付房屋 , 否则就构成违约 。
现在的问题就是题主所提的问题,如果你不按开发商或前期物业的要求预交几个月的物业费 , (一般还需缴纳装修押金,建筑垃圾清运费等等)它们就不给你钥匙,不带你去验房 。
该情况在各地交房现场非常普遍 , 由此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 。因为这种做法明显是开发商违约,业主不欠房款,凭什么不发放钥匙验收并交付房屋呢?
该情况还涉及到物业费应自何日开始计算的问题,前期物业认为应自业主接房之日起开始缴纳,因此以房屋钥匙相要挟 , 要求业主先交费后方可领取钥匙验房 。
实际上 , 目前对于这个问题尚存争议,各地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 。
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 , 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对该法条进行解读 , 就是说房屋在未实际交付给购买人占有之前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才应由业主交纳 。
那么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的,比如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让业主无法收房,必须进行返工维修 。维修期间的物业费怎么算呢?让业主承担的话就显失公平 。
综上,当业主在接房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你尽可以直接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
但最终的处理结果是,地产商及物业公司会给你钥匙,并带你去验房 。但如果房屋没有大的问题,你必须再返回交房办公地点,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这就是现状 。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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