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那么脆弱,我就说说而已……”国家出手!网暴者将无处可逃!


现在 , 对于绝大多数人们来说,网络人人都离不开 , 网络暴力人人都想躲开 , 但是越来越难躲开……
“寻亲男孩”刘学州在海边服下大量抗抑郁药物自杀,打赏外卖员200元的上海女子从楼上一跃而下……网络暴力屡屡制造悲剧,常常引发人们的警醒与反思 。
今年以来,各大互联网平台上的网暴现象明显增多 , 且多与线下社会热点紧密结合 。其中原因是发动网暴、跟风讨伐的成本较低,从而导致了用户发布攻击内容较多 。网暴事件的屡屡发生,不免让人们心生焦虑 。
7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网络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网络暴力当事人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的;
若不及时采取强制介入措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专门的网络暴力信息快捷投诉举报入口,开通网络暴力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简化投诉举报程序 。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结合投诉举报内容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受理研判,对明确为网络暴力的情况 , 依法依规处置并反馈结果,对核实不属于网络暴力的 , 应当按其他类型举报受理要求予以处理并反馈结果 。
第二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针对网络暴力信息的一键取证等功能 , 提高证据收集便捷性 。依法依规为用户维权 , 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工作等提供及时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
第二十三条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用户的特殊、优先保护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暴力信息举报 。发现未成年人用户存在遭受网络暴力风险的,应当立即处置违法违规信息 , 提供保护救助服务,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网信部门依法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二十五条 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通报、取证调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工作 。
第二十六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各级网信部门依据职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因处置不及时造成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严重后果的 , 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可责令暂停信息更新 。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或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
第二十七条 对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网络机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规采取警示沟通、暂停商业收益、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 。
第二十八条 网络用户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关闭注销账号等处置措施;对首发、多发、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采取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违规营利等行为的,除前款规定外,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除新增粉丝、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 。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存有关记录 , 并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源头预防可能更加重要”
网络暴力治理将出新规!
针对网络暴力,现在已有《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一系列的国家法律,也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电信条例》等行政法规 。
6月初的时候,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如果将来通过,它就是一部部门规章,它强调的是“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 。网络暴力一旦发生 , 后果可能是非常严重的 , 是不可逆的 。所以从源头、从过程,去预防、遏制,及时发现并且制止它,这个可能和“结果治理”同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 。
治理网络暴力的关键环节是平台
网络暴力主要发生在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主要是由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也就是平台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来搭建的一个网络空间 。所以,对于网络平台来讲,它有这样的技术能力,也有这样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而且它离网络暴力所发生的场域最近,因为就在它的平台上,那么它有直接的主体责任去对网络暴力进行监测预警、发现识别、及时处置 。所以 ,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 》特别强调对可能成为网暴受害者的个体保护,而且特别是强调对其中弱势者的保护,比如说老人和未成年人 。这是因为他们在能力和知识上可能更加不足,所以需要我们的执法监管部门往前走一步,给他们提供更加周到的保护 。所以 , 执法监管部门要求平台对他们进行一键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还要看具体行为的严重程度,比如说有当事人已经在公开环节明确表示遭受网络暴力了,或者说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制性介入措施 , 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执法部门要求平台启动一键防护,这是非常重要的 。
对网络平台
新规既有约束也赋予权力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网络用户违反规定的,情节轻微者 , 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情节严重的需要关闭注销账号等处置措施 。
可以看到对网络暴力的发布信息账号,处理是按台阶的,是按情节的严重程度不断发生变化 。特别是对于那些首发、多发、组织、煽动发布网络暴力信息的 , 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 。我们知道网信部门是管理所有的平台,这个禁止重新注册,很可能是禁止所有的平台都不得重新注册 。
借助网暴事件蹭热度、带节奏
怎么治?
新规第十七条其实针对至少是两类主体 , 一类主体是一般的自媒体经营者 , 网络大号这些盈利者,要禁止他们利用网络暴力炒作、蹭热点,推波助澜 。另外一个针对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平台,平台不得在网络暴力发生的过程里面推波助澜,不得给网络暴力的发布信息的账号提供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支持 。
比如说一些网红经常说我遭受网络暴力了,挤占了很多的关注资源 , 实际上他是在炒作 。所以这次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把这种行为也进行了约束,进行了限制 。
不再让网暴打扰生活、制造悲剧,已经在全社会达成广泛共识 。而要驱散网络空间的网暴阴霾、根治网暴毒瘤,则需要每个网络参与者都行动起来 。有共识,更有共治,网络才能变得清朗 。只有全链条互动、全生态共治,网暴才能失去生存的空间 。
综合整理自央视新闻客户端,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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