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押车可办车贷多人被“套路” 五名男子涉嫌“套路贷”被诉

【不押车可办车贷多人被“套路” 五名男子涉嫌“套路贷”被诉】12月21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对一块儿关于车辆抵押贷款的“套路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讹诈勒索罪对杨浩(化名)等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
办理车贷过程是不是形成套路贷成为庭审现场焦点 。
办理贷款不抵押车?先开走车,不给钱就卖车
2018年1月11日,泸州男子范某因急需用钱,他通过了解得知,杨浩等人经营的车辆抵押贷款业务不但可以不押车 , 还能分期还款,遂找到杨浩等人办理抵押业务 。
今年1月11日,范某与杨浩等人在泸州市某宾馆地下泊车场见面,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个月的质押车辆合同 。以后,被告人等通过银行账户转款2万元贷款给范某,并即刻收取现金手续费1万元 。
随后,杨浩等人以安装GPS为由,将范某的车开走并扣押 。范某电话索要车辆 , 杨浩等人请求先还钱 。范某担心付款又取不到车,遂抛却还款 。杨宾等人将车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别人 。
据庭审现场的公诉人指出,2017年底 , 被告人杨浩(化名)招集被告人陈某、童某某、陈某某、任某等人商榷共谋施行“套路贷”犯法 。2017年年底至2018年年初 , 被告人杨浩等人累计作案七起,其中四名被害人在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取回车辆,其余三名被害人的车辆被杨浩等人变卖 。
庭审焦点:办理车贷过程是不是形成套路贷?
日前,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浩等5名被告人涉嫌讹诈勒索罪和逼迫交易罪,依法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2月21日 , 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杨浩(化名)、陈某、童某某、陈某某、任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讹诈勒索公私财物,讹诈勒索数额巨大,应该以讹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触及被告人时常纠结在一块儿,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屡次施行违法犯法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权势犯法团体 。
庭审过程当中,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均认为,上述7起事实存在,但其实不形成讹诈勒索 。被告人杨浩(化名)自述称,他不清楚什么是“套路贷”,车辆抵押贷款业务是公司经营行动 , 转卖别人车辆也是在贷款人没法按时到款落后行的债权转让行动 。同时,杨浩辩称 , 他与其他被告人系同事和朋友关系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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