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的设立及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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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这个官职历史不算长,是明朝才有的 。朱元璋建国大明后 , 在地方各省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 分管行政、司法、军事,布政使理论上是一省的最高行政主座 。

布政使的设立及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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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的设立及沿革】明中期以后 , 由于三司职责不明确,事权分散容易造成相互推委扯皮 , 因此在三司之上又设立了巡抚、总督,分管一省军政、行政 。不过明朝的巡抚、总督编制属于京官,不是地方官 。
清朝沿袭明制 , 入关后在各省设立巡抚、总督,并在法律层面规定督抚为地方最高主座 。这样一来,布政使、按察使便成了督抚的属官,分管民政、司法 。
清朝的布政使共设二十员 , 计: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宁、苏州、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各一人 。
上面提到的江宁、江苏布政使需要解释一下 。清初时期,江苏、安徽没有分省 , 为江南省 。当时江南省设左、右布政使两人 。顺治十八年,江南分省江苏、安徽 , 便以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右布政使为江苏布政使 。这是一个小知识点 , 各位了解一下便可 。
布政使品级为从二品,仅次于巡抚 。总管全省之钱粮出纳,并承宣政令 , 考核所属州县 。名义上清朝的布政使有统属府、州、县之责,但已经失去了行政上的独立性,沦为督抚的属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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