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暴的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死刑非常残暴,夏代没有记载,我们就从商代说起,商代死刑方式包括:炮烙、葅(zū)、醢(hǎi)、脯、刳(kū)剔 。
炮烙据说是妲己发明,即在铜柱上涂满油,下面架火将铜柱烤热,然后让犯人在铜柱上行走,因其没法耐热而坠入炭火中被活活烧死(也有说让犯人抱着烧红的铜柱,活活烤死);

残暴的先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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葅是指将罪犯处死后切成肉片;
醢是指把人杀死后捣成肉酱 , 《封神榜》中伯邑考即死于此刑罚;
脯是指将罪犯处死后晒成肉干,像我们现在只做猪肉脯一样;
刳剔即剐,是指将罪犯身体剖开使骨肉分离 。
商纣王就曾剖比干、醢九侯、脯鄂侯,十分残暴 。
根据《周礼?秋官?掌戮》记载 , 周朝死刑主要有:斩(腰斩)、杀(杀头)、膊(赤身杀死并支解,暴尸于众)、焚(用火烧杀)、辜(割碎支解)、踣(bó,闹市杀死再陈尸三日)、罄(缢死后像罄一样吊在梁上)、剭(秘密处死) 。
到了秦代 , 死刑方式更加别出心裁 , 除了前代的刑罚外,还增加了:
戮,即先对犯人使用痛苦的羞辱性,然后斩杀;
车裂 , 即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 , 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方向拉,俗称五马分尸,商鞅就死于此刑罚;
阬,同“坑”,即活埋;
定杀,即将患疾疫的罪人抛入水中处死;
枭首 , 即处死后悬其首领于木板上;
具五刑,即将墨(脸上刺字)、劓(割鼻子)、剕(斩脚)、宫(割生殖器)四种刑罚实施终了后再处以腰斩等死刑,公元前208年中历七月 , 秦二世下令将李斯处“具五刑”、“夷三族”,据说李斯“身具白骨而四眼之具犹动,四肢分落而呻痛之声未息” 。
另外秦朝还实行过凿颠(凿去顶颠)、抽肋(抽去肋骨)、镬烹(在锅里煮死)等死刑履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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