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死:冤与不冤的历史解读

商鞅之死:冤与不冤的历史解读
根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商鞅在兵败战死之后,其遗体被带回咸阳,遭受车裂之刑并公开展示 。与此同时,嬴驷下达命令,将商鞅全族诛灭 。严格意义上讲,商鞅的死并不算是冤枉 。虽然他被诬陷,但导致他丧命的真正原因并非这些诬陷,而是他确有谋反之意 。商鞅认为,若遵从国君的命令 , 必将被冤枉致死;若不遵从 , 则会违反自己所制定的律法 。在他眼中 , 即使冤枉而死 , 将来或许还有机会平反;然而一旦因谋反而死 , 违反了律法,便再无平反的可能 。商鞅的不服从君命及起兵谋反,在任何时代都是君主无法容忍的行为,因此自然不会得到平反 。商鞅的兵败和被处死,其实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后来的秦王并未对他进行平反,这亦表明了秦王坚持秦法,以身作则 。然而对于商鞅而言,这样的结局未免显得有些不公 。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 , 卫国人 。他是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也是卫国国君的后裔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推动变法,使秦国变得富强,这一历史事件被称为“商鞅变法” 。在政治上 , 他改革了秦国的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在经济上,他主张重视农业,抑制商业,奖励农耕和作战;在军事上,他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地区,因功被秦孝公封赏于商於十五邑,号称为“商君”,即历史上所称的商鞅 。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后 , 商鞅被公子虔诬陷谋反,最终在彤地(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战败身亡 。他的遗体被运至咸阳遭受车裂之刑,家族成员亦被杀害 。关于商鞅的早年经历,有学者推测他可能是卫国国都帝丘人,但具体地点仍有争议,主要包括安阳市内黄县和濮阳市濮阳县等地 。商鞅年轻时对刑名法术之学颇感兴趣,深受李悝、吴起的影响 。据说他在后来投奔秦国时携带着李悝所著的《法经》,并在魏国国相公叔痤手下担任中庶子 。公叔痤病重时曾向魏惠王推荐商鞅 , 建议任命他为国相,否则应将其杀掉,以防他投奔其他国家 。然而魏惠王并未采纳公叔痤的建议 。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当时黄河和崤山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淮河、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 。周王室势力衰微 , 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 。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与中原各国的盟会,受到诸侯们的疏远 , 被视为夷狄 。秦孝公立志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在国内发布了著名的求贤令,号召国人、大臣献计献策 , 谋求富国强兵 。公叔痤去世后,商鞅得知秦孝公发布求贤令 , 便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得以面见孝公 。
商鞅首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却昏昏欲睡 , 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狂妄自大 , 不可重用 。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 , 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依然无法接受,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 。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改用霸道之术,获得了孝公的认可,但未被采纳 。然而这次商鞅已领悟到孝公内心的想法 。最终 , 商鞅在与孝公的第四次会面中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得如痴如醉 , 膝盖不自觉地向商鞅靠近,两人畅谈数日而无倦意 。景监对此感到困惑,向商鞅询问原因 。商鞅表示,秦孝公志在争霸天下,因此对耗时过长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学说并不感兴趣 。
公元前359年 , 秦孝公计划在国内进行变法,但又担心引起国人议论,因此犹豫不决 。他召集朝会议论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站出来反对变法 。他们认为只有当利益达到百倍时才应改变法令,功效达到十倍时才应更换器物 。他们主张遵循古法 , 认为遵循礼仪不会有错 。商鞅反驳道:“历代帝王的教化各不相同,应遵循哪种古法?历代帝王的制度互不相同 , 应遵循哪种礼仪?治理国家的方法不应一成不变,便利国家的做法不必遵循古法 。商汤和周武王之所以能成就王业 , 并非因为他们遵循古法而兴盛;殷朝和夏朝之所以灭亡,也并非因为他们改变礼仪而衰败 。因此,反对古法的人未必有错 , 遵循礼仪的人也未必正确 。”商鞅主张“顺应时代制定法令,根据时事制定礼仪”,以此驳斥了旧贵族的复古主张,为实施变法做了舆论准备 。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 , 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
【商鞅之死:冤与不冤的历史解读】《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袭特权、推行小家庭制、整顿田地疆界、统一度量衡、开通商路、加重商人的赋税、禁止私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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