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人类为了吃饭有多努力?

粮食从来都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古今皆然。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粮食问题尤其重要,在北京地区考古出土的文物中,可以看出人类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做出的积极努力。
旧石器时代的采集狩猎
距今50万年以前的周口店,发现了很多朴树果核标本。有研究者认为,可以排除自然力和动物因素,它们是由北京猿人取食形成的。民族学记录中有类似的记载:北美印第安人既生食朴树浆果果肉,又将果核碾成粉末制成调料供食用肉类或玉米时用。
打猎也是人们获取食物的重要方式,北京地区出土的鹿类化石最多,似乎人们对鹿肉情有独钟。被捕获的肿骨大角鹿至少有2000头,葛氏斑鹿至少有1000头,前者可能是初冬猎取,后者可能是夏秋之交狩猎所得。大量鸟类化石被火烧过,表明它们也被列入了北京猿人的食谱。
新石器时代的原始农业
总靠天吃饭不是长远之计。在人类采集狩猎阶段晚期,栽培作物的驯化过程逐渐产生。距今约1万年前的门头沟东胡林遗址,浮选出了肉眼可辨识的完整的粟(小米)和黍(黄米)的颗粒。这是目前北京年代最早的两种人工栽培植物实物。
平谷的上宅新石器遗址,第二期遗存距今约6000年至7000年前,被多数研究者视为农业已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原始文化。理由之一是遗址中有相当数量的石磨盘、石磨棒,配套有序;而兽骨的数量明显较少,说明狩猎活动大为减少,推断这时农业已有一定的发展。理由之二是通过孢粉分析,加上其它炭化果核以及出土的陶猪头、陶羊头等推断,上宅文化的原始农业已得到了初步发展。
农业生产的粮食便于贮存,能帮助人们度过艰难环境和漫长的食物缺乏季节,因而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同时,农业意味着把人和土地牢固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不同于采集狩猎的全新生活方式。
不仅仅是生产粮食,农业的产生还带来一系列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连锁反应——如手工业产生了,聚落建立了,人类社会内部组织性和管理水平加强了。总之,农业的产生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
春秋两汉的农物种植
延庆出土的春秋时期的青铜罍中发现了炭化的粟块,这种粟与现在仍在张家口地区播种的谷子很接近。它们大部分是被人碾碎的,而不是自然状态下的降解,因此可以断定是酿酒的原料。罍中还有大量谷糠碎片,说明酿的是白酒。这是目前北京地区所见最早的酿酒原料。这表明,彼时粟的产量在满足食用外,是有积余的。
同样属于春秋时期的房山丁家洼遗址,出土农作物包括了三种谷类作物(粟、黍、荞麦),一种豆类作物(大豆),一种经济类作物(麻)。这在整体上属于北方旱作农业传统。说明当时的农业实施以种植粟为主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这种种植制度提高了农业的总体产量,而且能够减少单一粮食种植的危险系数,是农业发展水平先进性的标志。
出土的粟粒在数量上具有绝对优势,占出土农作物籽粒总数的86%以上。它们均呈圆球状,直径多在1.2毫米以上,表面较光滑,胚部较长,因烧烤而爆裂呈沟状。作为农产品,毫无疑问,粟与丁家洼人的日常生活关系是最为密切的。
大豆是丁家洼人获取植物蛋白质的重要途径。出土的大豆大多已残破,呈椭圆形,背部圆鼓,腹部微凹。豆脐呈窄长条形,位于腹部偏上部。有粒完整的大豆长6.24毫米、宽5.08毫米、厚4.24毫米。豆类作物的种子在炭化后形态上会发生一定的缩变,丁家洼大豆的原本尺寸应该更大。通过对比现代样品的测量数据,现在野生大豆长度的平均值一般在4毫米以下,栽培大豆尺寸一般在7毫米以上。据此可以确定,丁家洼遗址出土的大豆属于栽培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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