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 二 )



step7: 应当对方针进行定期评审与修订,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条件和信息 。方针的应用范围应当是可以明确办公室的,并反映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活动、新产品和服务的特有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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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8: 应当就环境方针和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进行沟通,包括和为它工作的合同方进行沟通 。对合同方,不必拘泥于传达方针条文,而可采取其他形式,如规则、指令、程序等,或仅传达方针中和它有关的部分 。如果该组织是一个更大组织的一部分,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当在后者环境方针的框架内规定自己的环境方针,将其形成文件,并得到上级组织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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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9: 最高管理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个集体,他(们)从最高层次上对组织进行领导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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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0: 环境因素提供了一个过程,供组织对环境困素进行识别,并从中确定环境管理体系应当优先考虑的那些重要环境因素 。
组织应通过考虑和它当前及过去的有关活动、产品和服务、纳入计划的或新开发的项目、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以及产品和服务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无论是期望还是非期望的),以识别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环境因素 。这一过程中应考虑到正常和异常的运行条件、关闭与启动时的条件、以及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
组织不心分别对每一种具体产品、部件和输入的原材料进行分析,而可以按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类别识别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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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1: 尽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不存在唯一的方式,但通常要考虑以下方面:a)向大气的排放;
b)向水体的排放;c)向土地的排放;
d)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e)能源使用;
f)能量释放(如热、辐射、振动等);g)废物和副产品;
h)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
除了对它能够直接控制的环境因素外,组织还应当对它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例如与它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及它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以下提供了一些对这种控制和影响进行评价的指导 。不过,在任笥情况下,对环境因素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程度都取决于组织自身 。
应当考虑的与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因素如:——设计和开发;
——制造过程;——包装和运输;
——合同方和供方的环境绩效和操作方式;——废物管理;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获取和分配;——产品的分销、使用和报废;
——野生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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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2: 对组织所使用产品的环境因素的控制和影响,因不同的供方和市场情况而有很大差异 。例如,一个自行负责产品设计的组织,可以通过改变某种输入原料有效地施加影响;而一个根据外部产品规范提供产品的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就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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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3: 一般说来,组织对它所提供的产品的使用和处置(例如用户如何使用和处置这些产品),控制作用有限 。可行时,它可以考虑通过让用户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处置机制来施加影响 。完全地或部分地由环境因素引起的对环境的改变,无论其有益还是有害,都称之这环境影响 。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之间是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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