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工业质量抽检处罚规则

京东平台新增《京东工业质量抽检处罚规则》,对京东工业抽检商品质量的违规情景及处罚措施进行说明 。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目的
为给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帮助京东工业供应商/商家(以下简称为“供应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实现规范化运营,京东工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产品购销协议》等相关协议和规定制定本规则,对京东工业抽检商品质量的违规情景及处罚措施进行说明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京东工业自营、pop所有模式 。
第三条相关术语定义
(一)商品下架:指京东工业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已上架商品”进行下架或“准备售卖商品”暂停上架 。
(二)商品入池:商品纳入京东工业商品池 。
(三)商品出池:商品移出京东工业商品池 。
第二章抽检商品违规管理
第四条抽检商品质量违规管理
(一)商品质量不合格
指抽检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京东工业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京东工业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府部门抽检、京东工业抽检、消费者投诉等 。
根据类目特性,甩手网了解到京东工业将根据“表1商品质量不合格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将缺陷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并有权对供应商依据“表2商品质量不合格处理标准”进行处理 。
京东工业供应商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对应市场管理措施详见《京东工业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总则》 。
除以上商品质量不合格等级认定之外,如供应商商品因质量问题出现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或对京东工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群体性声誉、形象损害等;
京东工业将根据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排期、终止排期、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购销协议》等协议向供应商追究法律责任 。
(二)抽检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1.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认定标准如下:
(1)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供应商的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理等行政文书认定供应商供应的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
(2)供应商的商品经购买并经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供应商的商品被购买后,权利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或京东工业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用户等其他第三方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并出具假货鉴定报告的商品 。
2.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处罚
(1)涉嫌供应假冒、盗版商品:如供应商第一次违规,向京东支付20,000元违约金;供应商第二次违规,向京东支付30,000元违约金,京东有权下架违规商品;供应商第三次违规,向京东支付40,000元违约金,京东有权下架违规商品,同时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
(2)认定供应假冒、盗版商品:供应商向京东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或累计供货金额10倍的违约金,二者从高适用;京东及其关联方有权终止与供应商和/或其关联方的合作,并加入京东合作黑名单 。
(三)商品一致性程度低
京东工业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京东发布的商品一致性抽检规范对供应商售卖商品进行不定期的商品一致性抽检 。
当商品一致性参数(COP值)位于B区域时,供应商向京东支付10,000元违约金,京东予以警告;位于C区域时,供应商向京东支付30,000元违约金,京东下架违规商品;
位于D区域时,供应商向京东支付40,000元违约金,京东下架违规商品,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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