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需要做哪些事情


继承开始后需要做哪些事情


继承开始后 , 为避免争议 , 建议尽快就相关遗产继承问题进行协商 , 无法自行协商可以找街道、村委会、其他亲属进行协调 , 也可以找律师进行咨询分析并听取相应建议 。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 , 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 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 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 , 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 , 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 , 视为放弃受遗赠 。
【继承开始后需要做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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