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常识:婚后给我父母买房还款需要由我完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发生纠纷房产应如何分配( 二 )



(二)、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的,该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男女双方一旦结婚,就形成了婚姻共同体 。在接受赠与时,双方是以婚姻共同体的形式出现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可见,父母为结婚后的夫妻双方出资购买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夫或妻一方的以外,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需要强调的是,该条款的适用应首先确认赠与存在,并非只要婚后父母出资,就是赠与 。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将钱款赠与夫妻双方时,不能单方面推定赠与,不能把前提条件作为结论来使用,否则,不利于保护父母的合法权益 。例如:父母持有夫妻双方出具的欠条,那么,该出资应为借款,而非赠与 。

本案中,甲的父母于 2001 年 10 月出资 10 万元为其购买房屋,产权人名字为甲,乙父母于 2002 年 3 月出资 4 万元进行房屋装修 。双方登记结婚的时间是 2002 年 5 月 28 日,由此得知,房屋首付款和装修款都是婚前双方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的,应属个人财产 。故法院判决,将房屋归甲所有,由甲补偿给乙房屋补偿款 。该房屋补偿款中包括乙父母出资装修的钱,因为在双方离婚后,该房屋的最终受益人是甲,装修已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有其实际价值的,在房屋补偿款的计算中已经包括了乙父母出的装修款 。

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出力很常见,离婚时分房不仅关系到两个人,也关系到两家人 。笔者建议,父母给未婚子女或已婚子女花销时不妨理智一些,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 。如果是赠与,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还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否则,离婚时难以界定 。如果是借款,也需未婚的男女双方或已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父母出具借条 。
【房屋常识:婚后给我父母买房还款需要由我完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发生纠纷房产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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