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合同法》第73条的若干问】解释:本条规定了代位权 。代位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代位求偿的条件:
1.要求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债权 。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债权,就没有代位权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债务人应当催收债务,可以催收,但不能催收 。
3.债务人懒于锻炼自己 。
第七十三条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合同法》第73条的若干问】解释:本条规定了代位权 。代位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代位求偿的条件:
1.要求债务人对第三人有债权 。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债权,就没有代位权 。
2.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债务人应当催收债务,可以催收,但不能催收 。
3.债务人懒于锻炼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