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地产新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 二 )


(4) 一线公司或投资人员应根据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跟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并及时通报小组 。
(5) 一线公司或投资人员应于听证会召开两周前向小组报送《项目可行性报告》初稿
(6) 小组完成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后,方可提交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 。
(7) 应提前一周向小组报送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和《项目可行性报告》 。
(8) 小组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进展情况,评估是否召开项目听证会 。召开与否的动议报“决策委员会”主任或主管领导审批,并自收到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2个工作日内向一线公司回复意见,意见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或不同意的理由及后续跟进工作要求 。
(9) 决定召开项目听证会,小组应向“决策委员会”委员、项目所在一线公司、其他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小组专业意见等资料,同时抄送集团总经理层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
(10) 项目通过论证后,投资人员对各评委意见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跟进相关工作,并及时通报小组,小组继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直至正式签约 。
(11) 小组对正式签约合同文本负有审核责任,对合同文本与听证会通过内容有较大差异,应提请投资人员给予合理解释,同时评估是否签约,抄送各评委 。
(三) 论证报告
1、进入新城市开发,在完成实地考察和调研工作后,必须编写《城市发展和住宅市场调研报告》 。
2、项目立项,必须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可参照《佳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可行性报告内容指引》 。
(四)项目听证会
1、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外,公司所有新项目立项都要通过项目听证会论证 。
2、 会务组织:企管中心、投资中心负责听证会会务工作,收集整理各委员意见,交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
3、 会议主持人:“决策委员会”指定 。
4、 评委成员:集团决策层(股东会成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区域中心城市公司第一负责人,财务中心、投资中心、研发中心、工程部、市场营销中心第一负责人 。
5、 与会人员:评委、项目所在一线公司相关人员、小组成员、其他人员 。
6、 会议形式:现场、远程会议 。
7、 相关工作内容:
(1) 实际到会评委达到应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才能召开 。
(2) 评委应于项目听证会召开之前到项目宗地现场考察 。具体时间可根据评委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或统一安排 。
【地产公司地产新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制度】(3) 小组负责在听证会召开3个工作日前将《项目可行性报告》报送各位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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