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失效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失效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根据国家规定,该规章已经于2006年6月23日正式失效 。我国《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工商法字[2006]119号)规定: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62号)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06]12号)要求,经清理,现决定废止我局发布的54件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其中包括《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决定的引发日期为2006年6月23日 。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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