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五服以制罪”有什么原则?


“准五服以制罪”有什么原则?


“准五服以制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亲属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亲属相盗,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有犯,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晋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在我国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很重要的地位,南北朝乃至隋唐的法律无不打上它的烙印?
“准五服以制罪”原则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它不仅体现了晋律“礼律并重”的特点,也是我国封建法律伦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现?
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准五服以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南北朝时期,南朝的各政权基本沿用《晋律》?相对来说,北朝的法律建树远远胜过南朝的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有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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