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您可以拆分来理解: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合同中约定的是试用期满后工资为3000 , 并不是试用期的工资为3000 , 所以在试用期内应为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 即2500*80%=2000元 。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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