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关系的确立 民法典中婚姻关系主体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婚姻关系主体的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关系的确立 民法典中婚姻关系主体的是什么】婚姻关系的主体为夫妻双方 。婚姻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 。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 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所谓“共同生活” , 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 。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 。“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结合)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 。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 。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 , 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的主体为夫妻双方,男女双方如果结婚的话需要去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登记的,希望大家明白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 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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