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返还彩礼 哪些情况下彩礼应返还


我和女友黄某于今年元旦按照当地农村的风俗习惯举行了结婚典礼,但双方一直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经过几个月的共同生活,我发现双方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就想分手 。但黄某父母却说 , 分手可以,订婚时我按照风俗给他们家的两万元彩礼不予退还 。因为按我们这里的风俗,男方提出退婚的 , 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 。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女方返还两万元的彩礼?
94常识网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你来电所反映的情况看,你和黄某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一)项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女方返还两万元的彩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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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返还彩礼 哪些情况下彩礼应返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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