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抚养同居期间生的孩子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 , 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
注意: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 , 一方不抚养的,需要给付抚养费 。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同居期间生的孩子抚养权 谁来抚养同居期间生的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
2、尚在校就读的 。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
综合以上的解释说明我想大家可能对这个问题有了清晰明确的概念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先由父母进行协商,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了 。通常情况下,哪一方的条件要好些,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 , 94常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丈夫和小三同居我可以报警吗 老公跟小三同居可以报警取证吗
- 解除同居关系和离婚的区别 事实婚姻离婚与解除同居什么关系
- 非婚同居涉及的法律问题 非婚同居在法律方面是怎么界定的
- 非婚生子同样享有继承权是否合理 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区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一般所说的外遇的区别有哪些
- 非婚同居的法律问题研究 对非婚同居立法调整的理论基础有哪些
-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呢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 同居时候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 单身独居女生自我保护 女性未婚同居应该怎么自我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