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婚后未同居 离婚是否能要求返还彩礼


网友提问:
【未婚同居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 婚后未同居 离婚是否能要求返还彩礼】律师,你好 , 我想咨询一下婚后未同居,离婚是否能要求返还彩礼?
海口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在现代,有些地方习把彩礼俗称为纳征 , 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 , 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 。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 , 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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