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同居关系解除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确定本案案由】
案情:2004年5月17日,原告陆某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称其与被告黄某在2001年5月未经结婚登记同居生活 , 生有一子 。在同居生活期间 , 双方还购买了商品房一套 。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要求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进行处理 。
分歧:本案法院在受理该案时,对于如何确定案由出现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案由立案 。因为原、被告双方没有登记结婚 , 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
第二种意见认为 , 应当要求当事人分别以子女抚育纠纷和财产权属纠纷起诉 。因为随着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施行,人民法院对单纯的同居关系不再受理,而只处理同居关系期间因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引起的纠纷,而这两种纠纷在法律关系上不具有兼容性或者主次性,故应以分别起诉为宜 。
第三种意见认为,随着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生效,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这一案由对本案已经不能适用 , 不能反映本案当事人之争议内容,而要求当事人分别起诉,则势必增加当事人的讼累 , 也与“公正与效率”相悖 。因此,应当针对此类案件的具体特点,结合婚姻法解释的新精神,创设一种新案由,从而客观反映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 。
点评:上述三种意见反映了自最高法院规范案由以来,人民法院在立案中对正确确定案由的重视,也客观反映了最高法院规定的某些案由并不是为所有的案件“量身定做”,本案即是典型的一例 。为此,笔者拟对如何确定民事案由进行简要的分析,并针对本案案由的确定提出一些建议 。
1、要充分认识到正确确定案由的重要性 。所谓案由 , 是案件的内容提要,也是案件性质的集中体现 。确定案由不仅仅是为案件选了一个名称,而且关系到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和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 , 定准案由是正确处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
2、要弄清案由的基本构成要件 。为克服审判人员在确定案由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混乱性,规范使用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0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案由由两部分内容组成: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因此,审判人员在确定案件案由时,必须要从这两个内容入手 , 找准相对应的案由种类 。
3、要遵循案由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是要体现民商法的核心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目的 。在确定案由过程中,一定要侧重于保护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关系,要正确区分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 准确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为正确确定案由提供最重要的依据 。三是要注重案由确定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原则性是指确定案由一定要遵循固定的程式结构,一般不得轻易变动;灵活性是对程式结构的法律关系及争议的表述是灵活的、开放的,随着新类型案件的增多 , 各种新型法律关系也将层出不穷,必须要与时俱进,体现出事物发展的规律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 同居纠纷中财产如何分割
- 同居关系起诉子女抚养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与子女抚养纠纷
- 同居关系怀孕受法律保护吗 同居怀孕后可以受法律保护吗
-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区别 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如何区分
-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规定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 情侣同居算不算非法同居 和异性合租算是非法同居吗
-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处理规则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处理原则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解除同居关系时 财产如何分割
- 不同床是不是分居 分床是分居吗,夫妻一方不愿同居怎么办
- 非法同居怎么离婚 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