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1、财产问题
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 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 , 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 , 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 , 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 , 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猜你喜欢
- 解除同居关系的赔偿条例 同居关系解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能否分割共有财产
-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认定 同居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区分
- 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者分割财产的流程
- 什么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怎么处理
- 非法同居为什么取消 非法同居取消了吗
- 同居生活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分手怎样分割财产
- 非法同居如何处理 怎么处理非法同居情况
- 娄底婚姻家庭律师刘勇军为你破解非婚同居法律问题
- 离婚后同居怀孕了违法吗 夫妻离婚后仍同居,女方怀孕生子会罚款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