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
为解决带薪员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过程中的“急难和后顾之忧”,避免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实际困难 , 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多数据、少为员工跑腿”的原则 , 结合实际,出台了“跨省通办”业务的相关政策,即“跨省通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合办业务 。无论您的公积金业务需要在哪里办理,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服务窗口均可受理结算,彻底解决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折返跑”问题,减轻员工经济负担 , 节省时间!
#榆林市“跨省通办”业务受理范围#
一、“跨省通办”代收代办业务受理范围
1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证明及明细转账业务;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的转让;
3.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二、“跨省通办”两地联办业务受理范围
1.购买建设自住住房已登记(网上签约)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提取公积金的;
2.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公积金;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公积金;
【榆林房屋备案证明,榆林创业大厦能开无房证明吗】4.购买拍卖行提取公积金;
5.购买安置房提取公积金 。
三、榆林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办理流程图
1. 中心作为受理中心
各受理服务窗口接收申请人的受理材料和填写完毕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同时拍照并登记《“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 。
各受理服务窗口向申请人发出受理《“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 。
在各服务窗口拍摄完《“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照片后,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推送相关申请及资料 , 同时注册《“跨省通办”业务汇总表》 。
当地中心收到结算业务申请后,中心各业务窗口将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相关业务结算资料进行备案 。并通过网络、邮件等方式将相关业务办结材料告知中心业务受理服务窗口 。
中心各业务受理服务窗口根据当地中心业务反馈结果和申请人要求办理后续业务 。
中心各服务窗口收到当地中心邮寄的业务办结材料后,与《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请材料一起做好标记并归档 。
业务处理完成 。
2. 中心作为属地中心
中心各业务窗口“跨省通办”联系人接收受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推送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然后下载保存 。
中心各业务窗口“跨省通办”联系人按《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申请内容及相关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
中心各业务窗口“跨省通办”联系人于次日将业务办结材料原件邮寄至受理中心 。
中心各业务窗口“跨省通办”联系人在收到受理中心邮寄的《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后 , 与业务办理结果一起做好标记并存档保存 。
业务处理完成 。
四、“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地点及电话
“跨省通办”业务,不分辖区 , 可在榆林市所辖所有县市的18个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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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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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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