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分居 离婚 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一、民法典长期两地分居离婚的财产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 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
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 。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 。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 。“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 , 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 , 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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