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获得儿子赠与的房产,前夫以该房产是夫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为由将前妻告上法庭 , 要求分割一半房产 。8月28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前夫郑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今年4月17日,郑先生与蒋女士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 。离婚时虽确认双方名下无房产,但两人曾共同出资购买过一套小住房,当时,双方自愿将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 。郑先生发现,在离婚后蒋女士与儿子签订了讼争房屋的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产权过户,讼争房屋权利人已成为蒋女士,且蒋女士未支付给儿子任何房款 。现郑先生诉到法院,要求对共同财产即该讼争房屋进行各半分割 。
专家点评: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请律师的话需要多少钱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本案讼争房屋的原产权人为郑先生与蒋女士的婚生儿子,讼争房屋非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产权人的儿子有权将其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所有 。由于讼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郑先生与蒋女士离婚之后 , 故讼争房屋的产权应属蒋女士个人所有,也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 ,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猜你喜欢
- 离婚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时财产和债务怎么分割
- 创新创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关于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
- 夫妻分居两地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分居两地如何诉讼离婚
- 夫妻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 婚外情离婚怎么离 婚外情能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 怎么打离婚官司最快 怎么打离婚官司
- 分居两年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分居两年的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会被分割 哪些财产离婚后不被分割
- 40岁男离婚创业失败,40岁男人离婚创业晚不晚
- 司马懿有哪些能力?为何能够成为最后的赢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