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应该是这样的吗?
一直不明白,当爱已成往事时 , 难道不能理智的说声再见?特别是对有子女的离异者来言 , 自己对前一段婚姻的态度肯定会影响孩子的成长 。为了孩子 , 我们大人应该做出什么样的人生选择呢?
1995年三水的林女士与丈夫离婚,2岁的儿子由其抚养 , 丈夫支付抚养费300元/月 。2002年,经法庭判决其丈夫应承担儿子医疗费、教育费的一半 。2010年1月26日,已经17岁的儿子向三水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父亲支付从2008年至今年的各种费用共67288.2元 , 包括生活费7200元、医疗费3618.2元、教育费56470元 。
林女士的前夫目前“赋闲在家无收入来源,要赡养父母和再婚所生的小儿子” 。自然无能力支付如此高的款项 。
儿子则坚持“法院判决我爸凭据负担我一半的教育费、医疗费至我18周岁止,如今我尚未满十八,而且学费亦有单有据,他应该履行抚养义务” 。
明眼人都能看了,这对父子的矛盾其实是前夫前妻的矛盾 。林女士能够支付儿子如此高额度的教育等费用,相信其自身经济状况不差(因为上述费用是已付费用) 。这也更证明其官司本身是为了争一口气 。
【分析】
【离婚了孩子的学费双方都必须承担吗 夫妻离婚孩子学校赞助费该承担吗】法院查明,林女士未经前夫同意,就将小亮送到了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海实验高级中学中法班 , 该学校每年学费42000元 。另外的18760元是按小亮中考成绩适用第四档次收费,即赞助费 。除了学费外,教育费还包括1950元的旅游费、15280元赴法交流学习费、3840元新东方培训费、2620元法语培训费、1600元购买卡西欧产品等支出 。
这种民办名校的高价赞助费是不是属于民法典上的教育费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历来有分歧 。但一般说来,法院出于孩子利益保护的考量 , 往往予以支持 。但这种支持往往是对另一方的不公平 。因为尽管夫妻离异了 , 但对子女仍然有抚养、教育等监护职责,对这种重大事项的选择(舍弃公立学校而选择民办名校、赴法国学习考察、新东方培训等)、高数额的重大支出 , 都应该“有话好好说,事先要商量” 。而一方自作主张明显是对另一方的不尊重,说严重点是对对方监护责任的剥夺 。
猜你喜欢
- 离婚诉讼需要第三者出庭吗 离婚纠纷中诉讼当事人可以出现第三人吗
- 房子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
- 离婚的方式有几种方式 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 离婚损害请求赔偿权 离婚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 单方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单方要求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abs亮黄灯了还能正常行驶吗
- 车子熄不了火是什么原因
- 孩子懒不干活就爱玩手机怎么办
- 孩子都上高中还不懂事怎么办 高中生还不懂事怎么办
- 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怎么办家长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