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 。这是对军人婚姻的特别保护 。适用本条规定 , 应注意:`现役军人是指参加我国军队的所属部分 , 正在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不包括复员、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没有军籍的职工等 。a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仅适用于其配偶为非军人的情况 。既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时适用,这是原则规定 。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过和好无效,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的,即使军人不同意,也同样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但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工作 。
【离婚的特殊规定 离婚问题中的特别规定介绍】(2)在离婚问题上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我国
猜你喜欢
-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怎样离婚,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 想创业但是不知道做什么,当你想创业的时候,不论你干什么
- 天津市的落户政策
- 五六千的二手车,如何开一家二手车公司
- 手动挡正确的减速降档方法
- 河北承德旅游攻略必玩的景点 承德在哪里哪个省份哪个市
- 苏伊士运河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
- 2965克是多少斤呢
- 心思细腻的意思 情感细腻的意思
- 人类的情感是复杂的 人类的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