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对方可以不到庭吗


离婚案对方是否可以不到庭
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 。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 。
(二)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 , 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 。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 , 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 。
相关法律依据
【离婚案件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案对方可以不到庭吗】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 ,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的相关介绍 , 希望大家可以做个了解 。我们要知道,起诉离婚的时候 , 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除非满足了一定的条件,法院才能判决离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94常识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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