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调解制度,顾名思义也就是仲裁和调解两种程序相结合的一种制度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是一种复合式的争议解决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泛指仲裁和调解的各种结合形式 。其表现为:
1.先调解后仲裁;
【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调解吗 仲裁中调解有哪些表现形式】2.影子调解;
3.仲裁中调解;
4.调解失败每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最后仲裁方案;
5.调解仲裁共存;
6.仲裁后调解 。
狭义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专指上述第三种表现形式 。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最早源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早期实践,是中国仲裁的一个重要特点 。仲裁中调解是指当事人为解决争议,先启动仲裁程序 , 在仲裁程序进行的过程中,由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再恢复进行仲裁程序 。仲裁中调解这一富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方式的创造和运用 , 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 。我国仲裁法也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在仲裁中可以进行调解的原则 。通常,仲裁庭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对案件的调解 , 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案件事实和是非基本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的 。仲裁庭可以通过灵活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后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特别方式,与单独的调解具有根本的区别 。仲裁中调解由同一人士担任仲裁员和调解员,如果是机构仲裁,则管理仲裁程序的机构和管理调解程序的机构是同一机构;同时,将仲裁方式和调解方式实行有机结合 , 即调解成功,则仲裁庭可以依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结案;调解不成 , 则仲裁庭可以恢复仲裁程序继续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裁决 。
仲裁中调解有许多优点 。第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在仲裁程序里进行调解,当事人无须缴纳在单独的调解程序必须缴纳的“调解费”;如果调解成功,后来的仲裁程序就不必继续进行,仲裁庭可以依据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结案,当事人也可以申请撤案;如果调解不成功 , 则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可以迅速地继续进行 。第二,在仲裁程序中由仲裁员进行调解,其成功率比调解员在调解程序中进行调解要大 。第三,调解员作出的调解书不能到法院申请执行,而通过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 , 仲裁员根据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法院是给予执行的 。第四 , 有利于维护、巩固甚至发展当事人之间既存的或将来的商业合作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当事人的商业需要 。
猜你喜欢
-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提供哪些基础证据
- 离婚孩子一般判给谁 离婚孩子归哪方
- 一般电子眼违章几天可以查到
- 起诉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 离婚补偿金一般是多少
- 一般什么情况需要起诉离婚 什么情况才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 透镜LED灯和一般LED灯区别有哪些
- 汽车发电机功率一般是多少
- 车子自动熄火什么原因 汽车自动熄火有哪些原因
- 火花塞一般几年换一次
- 请打离婚律师要多少钱 在德州打离婚的律师一般多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