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外地工作怎样办理离婚


例如:在工作的男女双方,男方是人 , 女方是人 。两人去新疆办理的登记,婚后双方一直在北京生活 。婚后双方发现性格不合 , 常因日常琐事吵嘴、打架,就这样生活了几年后,双方协商离婚达成了协议 。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时陷入困境 。
【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外地工作怎样办理离婚】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事人从取得起,解除夫妻关系 。
根据以上规定,上述的男女双方即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新疆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 。
因双方在北京工作,到天津办理离婚登记相对便利 。于是他们决定去天津办理离婚登记 。但在离婚登记时出现了问题 。男方结婚后,未将其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变更为“已婚”,还是原来的“未婚” 。民政局要求必须先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变更为“已婚”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故在天津办理离婚登记 , 男方必须先回新疆办理户籍登记的变更 , 因双方工作比较繁忙 , 路途遥远并不现实,不得不暂缓办理 。
第二、男女双方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 通过法院 。
男女双方若对离婚、及、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调解离婚 。这样手续简便 , 成本也比较地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有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即可,诉讼费用为75元 。
在北京,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速裁庭、简易法庭或称便民法庭,对此这类案件若文书齐全、操作得当 , 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
通过法院诉讼 , 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产生同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同离婚证一样,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 。同时,一方不履行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内容时 , 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必须向法院起诉 , 由法院判决离婚协议的效力 。在法院后,若一方不履行判决书的,方可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 , 通过法院以调解书的方式结案,是最方便易行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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