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婆婆要送什么给儿媳 婚礼上婆婆给儿媳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


【案情】
陈某与王某2008年2月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同年三月份在举行婚礼时,陈某的母亲将自己佩戴的一支非常珍贵的玉手镯送给儿媳王某 , 作为婆婆给媳妇的见面礼,2009年陈某与王某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对其它的财产都没有争议,但是对手镯有争议,陈某主张手镯是在婚后赠送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王某主张手镯是婆婆送给自己个人的 , 是个人专用的,所以属于个人财产 。
【分歧】
就手镯的归属有两种观点 。
【结婚的时候婆婆要送什么给儿媳 婚礼上婆婆给儿媳的见面礼离婚时应归谁】第一种观点认为,手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 , 所以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 。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手镯虽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但是,根据陈某母亲赠与手镯的特殊时间和意愿,可以判断是赠给王某个人的,而且手镯属于王某的个人专门生活用品 , 所以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首先手镯赠与的时间是在婚礼上婆婆给媳妇的见面礼赠与的 , 有其特殊意义,可以判断是赠与王某个人的,其次手镯作为女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 也属于一方的财产 , 所以本案中的手镯应该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
吴*洲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